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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抓实干落实《条例》 搞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
2009-06-23 08:43  文章来源:苍梧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 2009年全区家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交流材料

            真抓实干落实《条例》 搞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

                  苍梧县经济贸易局

  2008年, 在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下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、商务部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》各项要求,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,细化工作目标,精心部署,狠抓落实,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任务目标。2008年,全县定点屠宰生猪76751头,县城生猪屠宰29617头,进点率100%,乡镇生猪屠宰47134头,进点率97%,保证了全县猪肉市场供应,确保人民吃上“放心肉”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
  一、主要做法
  1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条例》。国务院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。7月30日,我局组织局全体职工、有关执法人员共35人参加商务部贯彻实施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电视电话会议,根据要求,会后我局召开相关的学习会议,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,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,进一步搞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在学习会上,局长陈庆刚指出,国务院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是我们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,必须认真学习,做到学法懂法,今后要以《条例》为依据,积极做好本职工作,提高进点率,保证肉品质量,搞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
为了加大宣传力度,我局印制新修订的《条例》2500份,下发到各乡镇、屠宰厂(场)、各用肉有关单位和肉商等。另外,在苍梧商务之窗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商务部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,便于社会各届人士学习,共同做好贯彻落实新《条例》工作。
  2、领导重视,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2008年以来,县政府认真重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,在三次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,出台了《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的公告》、《关于印发<苍梧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苍政发[2008]48号)、《关于确定各镇生猪定点屠宰范围的通知》(苍政办发[2008]121号)等一系列文件,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
2008年初,分管经贸工作的覃副县长在全县2008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,在新的一年里,要进一步搞好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,把生猪屠宰管理《条例》落到实处,加大执法力度,打击私宰行为,加强防疫检疫工作,防止病害肉和私宰肉上市,确保人民身体健康。具体要求各镇政府、经贸、工商、畜牧、卫生、税务等单位的领导要亲自抓生猪屠宰管理工作,履行自己的职责,齐抓共管,切实抓出成效来,努力做到政府和人民都满意,使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跃上新的台阶。
9月23日,我县再次召开了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,会上覃副县长进一步强调,要加强组织领导,县、镇调整充实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,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,各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。各镇、县直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,确保人员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。
  3、落实定点屠宰各项任务,签订生猪屠宰管理目标责任书。在2008年初我县召开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,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《2008年生猪屠宰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,落实任务,明确目标,为搞好本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、确保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、增加财政收入、调动各镇的积极性,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。
  4、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,搞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各镇政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联动,每个镇由一名副职领导任镇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,成立了由经贸、工商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畜牧、卫生、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镇屠宰办,负责本镇生猪屠宰管理,积极搞好本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如沙头镇屠宰办主任黄秀文,经常带队深入到各村组中去,检查肉品销售情况,解决存在问题,千方百计提高进点率,该镇的进点率都在95%以上,让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,深受群众的好评。石桥镇认真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,在傅亚金同志的带队下打击私宰行为决不手软,出动执法170多次,查处私宰案10起,没收私宰肉350多公斤,屠宰量不断增加,全年屠宰7517头,上交税金15万元,进点率达到98%。各镇结合本镇实际情况,采取有效的措施,千方百计搞好屠宰管理工作,确保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。
  5、加大执法力度,全面开展屠宰整治工作,打击私宰行为。根据苍政办发[2008]126号文件精神,我县从有关部门抽调10人,调整充实县生猪屠宰执法队,维护我县生猪屠宰管理日常工作。执法队在我局禤副局长兼任队长的带领下,不怕苦不怕累,经常早上4点钟起床,做好生猪屠宰的执法工作,为维护我县“放心肉”工程做出了较大的努力。据统计,我县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285人/次,各种执法车辆1283车次,处理私宰肉商27起,捣毁私宰窝点12个,查获私宰肉1358公斤,其中,病害肉168公斤,罚没款1.56万元。县屠宰办组织经贸局、工商局、卫生局、畜牧水产兽医局、经侦大队等单位,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对县辖区内的肉商摊位进行检查,特别是在节假日加强检查,共检查学校饭堂、餐饮、大排档、酒店等167家/次,检查肉商经营户489多户/次。
为了进一步打击私宰行为,杜绝私宰肉和病害肉上市,县屠宰办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2689805,并在苍梧商务之窗网站上公布,让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,齐抓共管,有效地打击私宰行为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
  6、加大投入,搞好屠宰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。为了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八桂千乡放心肉工程,积极做好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,我局认真调研,组织县供销系统投入110万元,加大了定点屠宰场的硬件设备、设施投入,2008年新改建了沙头、石桥、大坡、新地、广平5个乡镇机械化定点屠宰场,计划2009年再建设和改造县城的龙城家畜定点屠宰厂和乡镇2家屠宰厂。所有新改建的屠宰场都由砖木瓦面结构改造为铁架、星铁彩条瓦,内墙贴2米高瓷砖,按照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中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的条件要求进行改造,由手工屠宰升级为机械化屠宰,进一步改善家畜定点屠宰工作条件和环境,提升肉品质量,保证肉品安全。
  二、主要存在问题
  1、执法力度有待加强,经费不足,人员少,执法设施、设备不齐全,私宰现象时有发生。
  2、个别边远山区私宰现象仍然存在,由于交通不便,有的农户在本地自屠生猪后在本自然村内进行销售,形成私宰的现象。
  3、个别屠宰厂、(场)设备设施简陋有待进一步改造,投入资金来源缺乏。
  三、2009年工作计划
  1、继续学习贯彻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》,加强领导,抓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打击私宰行为。
  2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,各镇政府、有关生猪屠宰管理的成员单位联动协作,维护肉品质量安全,共同搞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
  3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,落实全县生猪屠宰11万头,逐级分解到各镇,确保县城进点率是100%,镇级达到95%以上。
  4、依法行政,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。充分发挥县、镇生猪执法队的作用,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,县镇相互配合,进一步打击私宰行为及私宰窝点。 
  5、继续实施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,落实“二章二证”。建立健全生猪屠宰进出厂的台帐,实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,做好检疫和肉检工作,不合格的猪肉不出厂,严禁病死猪进入销售市场,打击注水肉,把好市场准入关。
  6、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工作,改善服务设施及环境,增加硬件投入。完善定点屠宰厂(场)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,规范管理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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