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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指南
2009-09-14 11:05  文章来源:苍梧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一、办理部门:苍梧县经济贸易局
  二、办理依据:区商务厅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》
  三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
  1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申请报告各1份。
  2、符合《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》,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。
  3、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》。
  4、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验收意见书》。
  5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  6、《环境影响报告表》或《环境影响登记表》。
  7、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和《建设开工许可证》。
  8、《土地使用证》或有关合法土地使用文书。
  9、《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登记表》。
  10、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的油品购销协议。
  11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。
  12、设区的市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材料。
  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加油站还应提供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工商部门出具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(招标、挂牌)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  四、办事流程:业主申请→商贸股→局领导→市商务局→区商务厅
  五、办理时限:县经贸局收到提交全部材料后,承诺7个工作日审核完毕,送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和区商务厅批复(时间另定)。
  六、收费标准:本局不收费
  七、延期办理情形:不可抗拒因素。
  八、咨询电话:0774-2689805
  九、提示:
  1、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,并认真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;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县经济贸易局商贸股咨询。
  2、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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